2006年8月25日

以武力解決?

以下全部節錄自雅虎討論區

打依條賤豬!睇怕唔洗比錢囉!係人見到佢都想用鞋拍佢個豬嘴!

岩呀, 唔好打到佢變豬頭, 比人話抄架, 打到佢變火車頭算啦~~
有內行人估計, 要付300萬, 好似太貴, 吾抵打, 打一分鐘30萬, 打世界cup的價錢.
係,真係可恥,可恥,可恥!開心的可恥!高興的可恥!加油!
你錯了,,使用暴力.當然不好,但是.民主黨的所作所為.知法犯法.市民是憤怒的,今次使用打狗棒法.打到何俊仁隻狗咁,就是嚴重警告民主黨等,及其它人,不要再欺騙港人,市民己忍無可忍,他們罪大惡極.罪加一等,,要是死性不改,,市民還是再用打狗棒法的..下次仲甘的.棍棍都是重手的,,

睇完上面嘅”高見”,一句到尾:
反對暴力!

2 則留言:

匿名 說...

嘩, 我諗起電視劇 "法證先峰"

新鮮人 說...

lala,
呢件事反映而家d人,
如果政見不同就以為用武力解決問題.
十分粗暴無知兼野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