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

從虛擬到現實的Pokemon Go


這兩天香港人瘋狂迷上了Pokemon Go,
這隻手機育成遊戲風潮由月初美澳紐開始,
到七月廿五日香港開通,
短短幾星期就瘋魔千萬巿民,
大人細路中坑婦女無一幸免,
每當你見到有人係街係咁睇住個電話,
然後忽然停下來係咁捽,
咁十成有八成係玩緊pokemon go,
可能寵物小精靈不是我年代的產物,
我又從來無睇過套動漫,
對他們完全無認識,
除左比卡超外,
入便什麼怪什麼獸我一隻都唔識,
所以我無想過要download隻game玩,
不過我見風潮所及,
見來勢兇兇
我都有留意下隻game點玩和別人的睇法。
但最值得我注意的係哩隻game嘅影響力非常巨大,
由虛擬入侵到現實,
首先係任天堂股價半個月內升了差不多三成,
一隻game能有這種影響力是很厲害的啊。
另外,
以往由於年青人沈迷手遊,
很多人整天都躲在家日玩夜玩,
現在pokemon go係要一路行一路捉精靈,
所以大量男女走到街上,
聽過這兩晚天水團因為有特別精靈出現,
搞到有千人大集會,
齊齊捉精靈,
這是從來沒有出現過的風潮。 

要說這隻game的影響力,
可以看看先開通的美澳紐
聽講外國的瘋狂程度更恐怖,
有人跳海捉水精靈,
有人掉崖為捉什麼龍,
有人一路玩一路揸車,
結果撞埋大樹差點死亡,
也有人為了捉精靈偷入私人地方,
聽過紐西蘭有人竟敢敲三K黨的大門話要入去捉精靈,
你話係咪痴膠花丫! 

其實這樣game可謂商機無限,
美國就有一間pizza店為左吸引客人,
問任天堂買了個可以吸引大量精靈聚集的虛擬香薰座,
於是大量game迷入內捉精靈兼幫襯,
餐廳營業額因此狂升20%,
類似的產品相信會層出不窮,
到水水漲船高,
睇黎pokemon go嘅影響力非同小可,
值得注意。

4 則留言:

macy 說...

新鮮人

香港一上市, 我已立刻下載, 比卡超也不是我的年代, 但這遊戲的確讓人上腦, 好玩之處也是因為現實+虛擬的快感. 我其實只有三分鐘熱度^^但其實這真是一門生意.
有人在網上拍賣自己的賬號嘛,以7300英磅成交啊!
各大商場也爭相推出優惠, 帶比卡超, 買咖啡可以免費升級.
襯下熱閙都唔錯啊!

新鮮人 說...

macy,

能有年青的心是好事,
不過玩還玩,
小心睇車呀。

匿名 說...

【Wikipedia】Ingress is an augmented-reality massively multiplayer online location-based game developed by Niantic, originally part of Google.

The game was first released exclusively for Android devices on November 15, 2012, and was made available for Apple's iOS on July 14, 2014.

The game has a science fiction back story with a continuous open narrative. Ingress was also considered to be a location-based exergame.

立場新聞:
Pokemon GO 氣勢席捲全球,香港地區甫開放就出現「訓練員」遍佈全城的現象,這遊戲以增強實境為賣點,令不少人耳目一新。不過其實 Pokemon GO 的內容,大部分都是出自同一家公司開發的 Ingress,可說是沒有 Ingress,就不可能有 Pokemon GO 的誕生。

Pokemon GO 令香港人驚喜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裏面的地標除了位置遍佈全港,其介紹亦有時相當有趣。當大家都在對這些地標嘖嘖稱奇的時候,Ingress 的一眾玩家早已司空見慣。Pokemon GO 並不是任天堂開發,而是 Pokemon Company(任天堂只持有約三分一股權)和 Niantic 合作開發。

早於 2013 年,當時仍然屬於 Google 內部新創公司的 Niantic Labs 開發了 Ingress 增強實境遊戲。Ingress 的玩法和現在的 Pokemon GO 類似,在基於現實地圖的虛擬世界加入不同的地標,然後玩家分成兩隊爭奪地標的控制權,然後連接地標建立勢力範圍。

推出三年以來,世界各地的玩家不斷標記新的地標,並由遊戲團隊確認,成爲遊戲的一部分。本身空白的地圖上,資訊也逐漸豐富起來。當 Niantic Labs 與 Pokemon Company 合作開發 Pokemon GO 的時候,就是直接使用了 Ingress 的地標和系統,無需從頭再在世界各地設立地標。

豐富的地圖資訊,是 Ingress 和 Pokemon GO 的最關鍵資源。一般來說這些極受歡迎的遊戲很快就會出現玩法類似的山寨版本,Pokemon GO 至今仍然沒有能夠達到類似水平的競爭對手,正正就是因為地圖資訊(Point of interest)難以複製。

就算可以重新加入地圖資訊,遍佈全球的大量地標處理極費時間和資源,而空白一片的地圖又難以吸引玩家充當「開荒牛」,只會面臨惡性循環。因此增強實境遊戲與現在 Google Maps 的壟斷一樣,實在難以打破。所以縱使 Pokemon GO 在商業上取得極大的成功,這樣的案例要直接複製也是天方夜譚,除非 Niantic 與其他知名作品合作例如 Disney 等等,推出類似的遊戲,不然相信短期內也不會有競爭對手出現。

客觀而言,Pokemon GO 目前遊戲玩法其實頗爲單調。雖然憑着 Pokemon 的知名度和增強實境帶來的新鮮感,現在還是很難想像熱潮會在短期內退卻,不過 Pokemon 數量有限,總會有全部捉完的一天(美國已經有玩家集齊所有能夠捕捉的 Pokemon),而不斷升級的過程也會令人生厭。

既然是可以生金蛋的作品,Niantic 方面當然不會讓它成為流星一瞬即逝。前身 Ingress 的經驗可以作為參考。經過三年的發展,Niantic 已經為它加入大量新元素保持遊戲的新鮮度,其中包括每年一度的 Anomaly 活動,集合兩個勢力的玩家來個密集式的計時比賽,每個大城市都有專人籌備賽事。

筆者 2年前參加過 Ingress Anomaly(代號 Helios),上百人一起分成小隊作戰,氣氛非常刺激,最後還得到實體襟章一枚,非常有心思。除了 Anomaly 大型活動,現在 Ingress 亦有 Mission 任務模式,讓玩家製作地區小任務,給其他玩家一個路徑,沿着不同地標行走完成任務。這些任務都各有主題,在遊戲以外,也可算是一個新的旅遊模式,從另一角度探索城市。

Pokemon GO 的預告片中,就有多人齊集捕捉超夢夢的片段,這大概會是未來 Pokemon GO 的發展方向,不過 Ingress 尚可吸引過百人參與,筆者當年參加活動時已經發現有驚動警察的情況),試想像 Pokemon GO 舉辦活動,可能參加者數以萬計,屆時引起的公共秩序問題也是個不得不注意的問題。

另一個未來發展將會是玩家之間的對決。現時玩家之間缺乏互動方式,莫說對決,連基本的通訊或交換 Pokemon 和道具等也欠奉,未來加入這些元素也是意料中事。Pokemon 原著中,有着線性故事線的設計,玩家升級 Pokemon 挑戰不同關卡,最終完成故事之後遊戲就完結。

Pokemon GO 並沒有故事,也沒有令遊戲結束的目標。變成開放世界(Open World)的網上多人遊戲,必須定期加入更多新元素才能令遊戲得以維持。

在定期加入新元素之外,當遊戲長遠發展,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就是新手享受遊戲的難度。遊戲以佔領場館為中心,隨着時間推移,高階玩家的等級將會越來越高,而未來新加入遊戲的玩家如果發現自己在可見的將來都無機會參與戰鬥,只能默默在一角捉波音蝠,相信很快就會厭倦遊戲而放棄。



轉載 by space

遊戲理想的平衡度,是要讓新手可以在升級的過程中得到滿足感,然後到了某一級之後不再以升級為目標,轉移到更加技術層面的對決。如果未來玩家之間流行一句「捉齊圖鑑所有 Pokemon 才是遊戲真正的開始」,Pokemon GO 才算是一個成功的遊戲。

新鮮人 說...

有聽開pokemon go 係緣由於另一隻google game 的,
但論知名度,普通及度,瘋狂度,影響力度。。。。
那隻舊game 和pokemon go 相差十萬九千里,
究其原因不是game 的玩法,
而是game 的包裝,
寵物小精靈的知名度遠遠超過很多遊戲,
看看這兩天人群為捉啟暴龍,
三更半夜成千幾人走去摩士公園,
這種情況相信helios從未有過的,
是不是最初最原本不重要,
重要係誰有最大最強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