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兩單新聞都是與外傭有關,
一單是外傭遭僱主虐打後不忿,
所以在飲用水中加入洗衣水,
使到僱主一家肚痛入院
最後外傭被判入獄六個月;
另一單是一名外傭遭僱主母女虐打,
又用熨斗烙其手臂和逼她飲洗地毯水,
外傭終在街上暈倒送院救治!
我們時不時都會見到這些新聞,
從而反映外傭同僱主間會存着不少矛盾,
有些僱主會以為畀咗三千幾蚊就要用到人盡,
什麼雜務都全數畀哂啲女傭做,
有時仲要外傭前往住在鄰近家人的家務,
真喺一日二十四小時都唔夠用呀,
更差的是有些僱主會對那些家僱隨意呼喝,
就連家中啲小孩都有樣學樣,
對她們指指點點大聲指駡,
根本不當家傭是人一樣,
這種關係不就是古代奴隸制度嘅變奏?
試間長期在這樣環境生活下的外傭又怎不會對僱主產生仇恨呢?
當然外傭就是受到虐待亦不應該用一些劣質行為報復,
她們固然可以投訴或者不幹,
但要知道大部漂洋過海打工的外傭都十分貧窮,
她們在家鄉都有一家大細等她養活,
所以就算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時,
她們往往只好繼續啞忍,
在日積月累下的壓迫下,
個別自然會採用"小動作"來對付"仇人",
而且這些"小動作"真是防不勝防的,
所以誠勸那些克薄僱主做人都喺將心比己,
否則受害的此終都是自己而已!
7 則留言:
咁都好鬼過份呀,
點講佢地都係人呀.
新鮮人, 我又再次持反對意見喇, kakaka
我覺得你係黎件事情太過主觀太過偏激喇, 唔可以一竹竿打一船人, 我相信報紙上所寫既外傭只是個別例子, 只是冰山一角.
wutkwo00,
咁個不是個個喺咁嘅!
新鮮人....sorry, 應該係我偏激左先岩.
其實Vertu事件中, 你講得好岩:「有時看單方面又未必喺事實嘅全部喎」
新鮮人? 點解寫左又delete左?
大家只係以事論事, 唔需要太介意 ^^
Jerry,
我己經寫明喺"有些",
不是指全部,
所以絶對不是一竹篙打一船人喎,
無論是外傭定僱主喺這件事上都有錯,
我只是提醒大家要注意相方嘅關喺,
絶無偏幫或指全部都是這樣!
關於這些例子有幾多,
我則未有作深入調查,
但正如你所說這只是"冰山一角",
相信不被人知的還多的是.
所以我不接受你所指的"偏激"和"主觀"!
Jerry,
寫了又delete,
是想用詞好一點而已,
没有特別意思的!
至於在vertu的討論中,
我没有覺得你意見偏激,
你所說亦都反映了部份問題出來,
所無需sorry呀!
說到底,
我是欣賞別人對時事有自己見解的,
亦無必要認為與我有相同意見的才是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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