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忿然報警投訴母親虐待兒童,
讓母親在警局渡過了今年的冬至,
現在的兒童不單非常難教,
還十分曉得如何"保護"自己.
不少所謂兒童心理學家都強調不可以體罰,
但就這樣的訊息往往引起一些不良的影響,
我們不是鼓勵用體罰管教子女,
但有時過份的"尊重"小朋友,
只會使到頑皮的小朋友更難管教,
而兒童亦可能會變得更加有恃無恐了!
在Manna處看到一件感人的父母爭回女兒撫養權的真人真事,
足以為天下父母和子女借鑑,
由於文章很長,所以只節錄了數段,
有興趣可以觀看原文賀思家回家路漫漫.
人物:
(留學美國的賀紹強回中國與羅秦結婚,一個月後羅秦以陪讀身份來美)
(因父親捲入官非,經濟出現問題而被送住友人家中暫時撫養)
一個母親,把女兒托人寄養,不但要不回來,連探視都不准,她會怎樣做?羅秦的答案是,她跑去跟對方理論,對方把她趕走,她在對方家前示威,又被警察驅趕,最後她只好躲起來偷偷看女兒。結果,心理醫生判斷她精神不穩,法官以此判定,她不適合撫養女兒,更剝奪她的父母權。面對這個殘酷的裁決,羅秦差點崩潰,但她沒有放棄。盼了7年,今天,她終於可以親口對女兒說:「媽媽好愛你。」
「過去4年來,法院禁止賀梅與親生父母接觸,貝克夫婦亦試圖抹掉她的血統,還灌輸她一些錯誤的觀念,這些行為,都為賀梅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今年2月,貝克夫婦分別接受美國廣播公司「美國早安」(Good Morning America) 及「今日美國報」(USA Today) 的訪問...賀梅在電視機前回答,她永遠不要回中國,並說︰「我不是中國人,不喜歡吃中國菜。」
女兒不知道父母苦心,還以為父母不愛她了。「我蹲下來抱著她,跟她解釋,媽媽天天想她,是法院不准媽媽看她,我掀起衣服,給她看肚皮上的疤痕,告訴她是媽媽身上生下來的一塊肉。」
羅秦說,本來賀梅要早產,但怕她體重太輕,一直堅待把她留在肚內,等長到6磅了,才把她剖腹生下。難怪,看到賀梅剛回來時的模樣,羅秦會心如刀割。
直到今天,賀梅還未親口叫她媽媽,羅秦也不著急,不過,有一日,羅秦聽到賀梅跟朋友玩耍時,稱呼她媽媽,雖然來得間接,羅秦仍是無比窩心。
12 則留言:
Between parents and children, it's a matter of power. Parents have financial power and physical power. So, children have to be submissive to survive.
好認同,我覺得而家啲小朋友一啲都唔驚大人,又唔肯聽大人0既說話,佢地仲會覺得啲大人怕左佢地添,因為打又唔打得,佢地怕咩呀?真係怕你有牙咩。如果大人沃手打佢地,佢地仲識得報警(佢地可從廣沃報導0既傳播媒介度得知),真係唔成世界。
其實我覺得適當0既體罰對小朋友黎講真係好有必要,好似打手板或者「藤條蚊豬肉」咁,我地細細個咪又係咁過黎,根本就無問題,我地0個時有邊個小朋友會唔驚父母同老師?我覺得除非係極度過份0既體罰,比如話打到個小朋友周身瘀晒,又流晒血、推個小朋友去撞牆呢啲就絕對唔得,否則小朋友細個唔教,大個左只會自以為事,同埋成為社會問題,我真係唔係好明,而家個政府同埋啲所謂咩野人權組織,其實係咪過於濫用「尊重」同「人權」呢啲字眼,搞到混淆左事實?
我相信慈母多敗兒
我讚同要有體罰
我好同意樓上魔法豆豆既睇法
D人權組織濫用「尊重」同「人權」
顛倒是非,做壞榜樣
冇深一層睇「尊重」、「人權」既意義
呀媽打仔就係個好好既例子
人人都應該引以為戒!
而家D o靚仔,只係想見獲打獲佢地
就琴日,D學生係巴士度嬉戲!!!
十幾歲啦,仲好似幾歲個D小朋友咁!!!
ruth,
相信亦有"愛"吧!
就算真的有例外或誤解,
大部份父母對子女還是充滿愛! :)
魔法豆豆,
只是打亦解決了問題,
而家啲細路同我們的年代不同了,
我們以前可以面對嘅,
他們現在未必可以,
人的質數好像不斷下降,
可以承受的磨練亦相對較少,
如果可以用"奬罰分明"的方法可能更會有效,
再加上適當的尊重和道理,
這樣才會有相扶相承的效果!
伊麵丹,
我同你的看法相近,
問題係如何平衡尊重和管教,
打,有何難,
最緊要以身作則,
這樣才可以做到"心服口服"!
天使,
打完又有可用呢?
就算打都要加埋教(道理),
否則只會產生"以暴易暴"的結果!
我阿媽就無打過我~
總之依家d細路就難教
yanyan,
都係啲父母太過竉愛佢哋所至,
加埋啲什麼兒童心理學家,
將人哋外國啲嘢照字搬紙咁喎,
衰哂啦,全部變哂小霸王!
貝克夫婦亦試圖抹掉她的血統,還灌輸她一些錯誤的觀念 <-- what they did is so sick!!
TOFUFA,
同意,
就算點唔捨得都唔可以做啲咁嘅事,
完全反映出佢哋人格是有問題的!
PS:好多謝你看完全文,
作篇嘢咁長,我想不是很多人會看啲!
THANKS! :)
聖誕節快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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