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日

藝人拍廣告隨時中招!


同場加映早前在blog友那裏看到的-"崖上的波兒 成龍 霸王洗髮液"

內地昨日通過《食品安全法》,
新法例將於今年六月一日實施,
嚴打不合法食品及生產商。
其中一點值我們關注的是所謂「連帶責任」,
意指除了生產商對有問題商品要負責外,
連同協助宣傳的團體和個人都有責任,
例如某明星為某牌子當代言人,
後來發現該產品出現了問題,
受害消費者就可以直接向代言人追討賠賞了,
這引起了不少香港藝人對當內地產品代言人產生了恐懼。

部份藝人選擇產品早已是十分小心的,
事前都會親自試用後才決定是否代言,
但一些產品問題是要經過長年累月後才會出現的,
不要說藝人能否發現問題所在,
就是國家品質檢控當局都未必可以查出,
例如早前的三鹿事件,
她不是國家免檢產品嗎?
如果藝人當上了她的代言人,
那責任是在國家品檢上還是藝人身上呢?
難道藝人要對國家品質監控投下不信任的一票嗎?

對於這條《食品安全法》來說,
原意和出發點是好的,
但在實施和運用的細則上就必需要細加思量,
一定要按實際情況加以修改和硏究,
否則只會惹起一番不必要的追討潮,
一些不務正業之徒會混水摸魚,
希望從中搾取不義之財,
把原有的概念完全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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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則留言:

Hyacinthus 說...

"部份藝人選擇產品早已是十分小心的,
事前都會親自試用後才決定是否代言"

哈哈,我即時想起成龍那個草藥廣告 XD
話又說回頭,藝人對產品的知識一知半解,就算詳盡講解有時也未必有能夠理解,很多時到出了事才醒覺發生什麼事,可惜已是太遲了!

就好"早前的三鹿事件",祗能說句誰做代言誰倒楣了,未出事前三鹿還算是國企品牌呢...

新鮮人 說...

風子,
對啊,
有些明星只求賺錢,
根本不太理會產品的質數,
這次也是給他們一個警惕了!
不過維持食品質數,保障市民利益是國家品質監控部的主要工作,
他們才是最大的負責者!

梁巔巔 說...

失策嘅話, 喺香港都會中招! 如, 曾江嘅美源髮彩..... 佢唔記得有個限期畀番個廣告商, 結果, 播到而家! 盧海鵬嗰個都係!

XDDDD

Ruth Tam 說...

We know actors just do whatever as told. We don't think they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quality of the product they advertise. If an actor do an ad on medicine, how can they verify if it's okay? Such policy is totally not practical.

新鮮人 說...

巔兄,
我諗曾江都估唔到佢哋會用個舊廣告咁多年,
哩啲咪係"估你唔到"囉!
哈哈哈~~~
盧海鵬邊個廣告呢?

新鮮人 說...

ruth,
照理係唔應該畏藝人負責的,
但你都知國內情況幾混亂啦,
什麼都是假的,
食品又係食入肚裏的,
後果可以好嚴重,
中國政府咁做法可能是為了阻止一些二三線無良商人借用藝人名聲推銷假貨,

Special method for special occassion嘛,
政府都是逼於無奈,
家家有本難諗的經啊!

梁巔巔 說...

愛膚堅皮膚噴射劑

聶秀康 說...

對呀!代表商品發言生招牌,怎可亂來...岩!

新鮮人 說...

巔兄,
係喎,
不過仲有出咩?

新鮮人 說...

3耳,
不過點實行就要講清講楚,
唔係好易殺錯良民了!

Ruth Tam 說...

When the artist agrees to do the advertisement, the product maybe okay. Yet, no one can guarantee the product will be okay in the future.

It's the government's responsibility to make sure products are safe.

新鮮人 說...

Ruth,
我是同意你的邏輯的,
今日啲產品無事唔代表第日無事,
雖然話而家啲產品代言人有時限,
一年兩年咁話,
但中國有啲產品品檢真係好參差,
時得時唔得,
所以做佢代言人都幾危險,
中國政府哩招根本就係想藝人唔好做代言人,
以為市民盲目跟隨,
今次係針對食入口的"食品安全法",
唔知遲啲會唔會推展到其他商品了!

梁巔巔 說...

"不過仲有出咩?"

上年半夜仲見到

新鮮人 說...

巔兄,
咁好難睇到了!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