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我們在blog批評一些自己認為不對的行為時,
究竟是否只是「得把口」呢?
我意思是指自己看到一些不對的事情時,
除了事後批評外,
當時是否應該挺身阻止它發生呢?
就以我前天在宜家看到的事為例,
我是否應該即時走去指出他們的不對呢?
我是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呢?
又或者如果當時的「受害者」不是大型連鎖店而是一家小店的老婆婆,
我又會否有更強烈的意圖去指正他們錯誤的行為呢?
因為我覺得老婆婆更值得我去挺身維護嗎?
又或者要看看「對手」是否紋了身的公仔佬呢?
所謂好漢不吃眼前虧,
我可没有勇氣和爛仔「肉摶一番」,
我承認我有時也會「看風駛舵」,
不會事事強出頭,
因為我不想被人打到焦頭爛額,
也許我實在缺乏了那種「道德的勇氣」吧!
記得很久之前我提過,
曾經在超市的角落裏,
看見一名中年父親把子女便溺完的膠袋隨便掉到地上,
當時我什麼也没有想,
立刻就喝停了那中年漢,
並且要他立刻把屎袋拿走,
現在想起也不知為何當時為何這樣「勇敢」,
也許是那男人的行為太離舖吧,
勇氣在適當的時候是要鼓起的,
有些事如果我們不立刻表態,
只會助長更多不知所謂的事情發生。
不過首先我們要學曉如何分對錯,
否則再大的勇氣都是枉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