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1日

十二歲做援交!!

【太陽日報】五月廿一日訊
一名留學美國的年輕富家子...涉嫌透過互聯網廣徵未成年處女,支付二千至五千元,利誘到酒店房間大搞淫亂性交,警方接獲其中一名年僅十二歲失身女童家長的舉報後,昨日掩至酒店,見有人正與另外兩女童大被同眠。富家子涉及多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名被捕,三名分別十二至十六歲的女童亦被邀返警署提供資料,警方不排除有其他少女被誘失身,已展開調查。
看過這單新聞,
我對香港的失業率感到非常樂觀,
因為一個年僅十二歲的小妹妹都有工開,
相信一定會把本港的失業率進一步拖低啦!
其實早前都看到一些十二三歲嘅囡囡喺互聯綱上做『媒人』,
以純熟的技巧替朋友找客仔幫襯,
年紀輕輕就對社會咁有『貢獻』,
你話喺唔喺『可喜可賀』呢?
佢哋咁『成熟』,
相信一定要歸功於社會資訊的『協助』和『教導』!

以前我哋會講啲細路:『身體成熟,思想幼稚』,
但現在要改做:『身體幼嫩,思想老練』才對!
我想講當而家資訊發逹,
大人細路都可以隨意接觸到任何資訊時,
你們隨口講着的什麼亂倫獸交的同時,
不要以為掛着『言論自由』和『談情論性』的免死金牌就可以,
要知道你們隨口一句都可能會對兒童帶來不良的影響,
你們又不是有系統有意識的作出專門討論,
隨便胡言亂語就可以提倡性知識討論嗎??
當大家都指責着不少報章的副刋意識不良時,
難道中大學生報也想來個推波助瀾嗎?
要講就要正正經經做足資料搜集,
再綜合專家意見和衡量用字遣詞,
唔好隨口噏當秘笈先得架!!

9 則留言:

大B哥 說...

12歲太細了吧...呵呵

新鮮人 說...

大b哥,
如果思想唔成熟,
幾多歲都死啦,
喺嘛!

匿名 說...

我覺得呢D野好簡單
一樣野,係咪你情我願......
係既話,0至100歲都可以
唔係既話,幾多歲都係問題
根本年齡本來係無關係
只係無法客觀判斷一個人係咪可以作正確思考
呢D馬伕.....
都唔知講咩好.....

新鮮人 說...

伊麵丹,
你情我願就得架喇??
咁樣亂倫,人獸都得架啦,
雖然而家啲細路好早熟(body only),
但喺大部份都腦"筍"都未生埋,
當自己嗰身體喺物先?
生才工具呀?
有無搞錯呀?
咁細個出黎做,
搞出人命點算先,
你養吖??
咁樣同雛妓有物分別圥,
你未咪試呀,要打藤架!

嗰個唔喺馬伕,
喺有戀童癖嘅變態佬,
專門搞未夠秤嘅處女嘅,
哩啲人捉到一定要睇心理醫生!

唔喺物都你情我願就得嘅,
心志未成熟就唔可以任佢哋亂咁黎,
有個富太話畀一百萬你要你初夜你制唔制吖?
做咗實在有陰影呀!!!

匿名 說...

= =......
冇諗到D人思想未成熟 @_@
以為個個都係咩咩咁
有$$唔係大曬
不過D細細個可能諗唔到

Ruth Tam 說...

Sometimes it's the parents trying to make money out of the children.

When I was a child, around 10, my mom always told me stories about people working in night clubs and bringing home a lot of money. I just didn't understand what's night club.

新鮮人 說...

伊麵丹,
你知道就ok了,
對於小朋友.
我們真喺要好小心指導同保護呀!
有啲嘢唔可以亂黎!

ruth,
嗰個細路女喺自願嘅,
為咗賺錢享受,
真喺好無知,好離舖!

另外,
如果你mon無任何原因而又有咁類似嘅思想的話,
恕我得罪講句,
佢真喺要睇吓心理醫生,
佢啲價值觀簡直不知所謂!
可悲! :(

匿名 說...

美國對兒童既保障應該最先進了。反而早排睇電視特輯《Human Trafficking》關於落後地區販賣兒童成風就更得人驚。至於《中大學生報》一來屬於非公開售賣刊物,二來是為中大學生而設,我認為沒問題。但如果《中大學生報》是兒童刊物則很有問題了!很多人批評中大報做得笨,而不是做錯。有些更指出只要多些學術包裝就無事,現實的確如此,加上一堆堆學術名詞是方便過骨,但又不是自欺欺人嗎,我就看過不少亂來的學術文章。我好同意要保護心智未成熟既小孩,我也同意立法強制保護,但還須一個界線,法例定為18歲,屬世界潮流也只好跟隨。當然世間有早熟及遲熟,那麼又應該定為幾歲,30歲夠未呢,或者未夠,但沒腦的成年人也總要為自己的愚蠢負責。事事擔憂又豈不會變成「溫室」。如果怕《中大學生報》流入兒童之手,要發生一定可以發生的,但這應該是家長的責任了。

bbj 說...

應該是思想教育同道德教育的問題.小朋友十二三歲已經老練到嚇死人,家長點教真是好重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