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

廢柴政府會奸商!

甘泉航空昨日清盤,
估計有六萬多名旅客遭受損失,
合共大約港幣一億多元.
香港政府早於上週末已知此事,
但仍然準許甘泉出售機票,
由於甘泉當時正在商討賣盤,
政府話不便干預商業運作,
希望可以給甘泉一線生機喎!
咁樣又邊個俾機會我哋呀?
我哋啲打工仔死慳死抵先至夠錢買機票,
而家一話收檔張機票就可能變成廢紙啦!!

甘泉創辦人李卓民夫婦事後深表歉意,
但當有人查詢甘泉會否一力承擔已賣出的機票時,
甘泉公司卻斷然拒絶作出任何承諾喎,
哩啲唔知係咪叫做"貓哭老鼠假慈悲"呢?
最慘係啲貧苦學生買咗機票趕返英國返學呀,
而家錢又無,機票又無,又無人理,都唔知點算!!

明知有事又唔理,
繼續賣票話合理?
結果爆鑊揾鬼理,
哩個政府話之你!

18 則留言:

匿名 說...

【明報專訊】甘泉起碼向逾3萬名市民預售了約6萬次航程,涉款逾2億元,估計這3萬乘客最終討回款項的機會不大。

呢單嘢個責任,對口機構應該是『消費者委員會』,政府出嚟講嘢個位鄭姓女局長,是做埋人地個分工,佢個局應該立即通知『消費者委員會』。

運輸局唔喺處理消費者投訴,保障消費者權益,呢瓣嘢喺『消費者委員會』做架。

『消費者委員會』後知後覺?定喺知道咗冇行動呢?未能保障『消費者』,個主席同總幹事,應該引咎辭職!

bbj 說...

政府又唔錯得哂架,因為如果每間商業機構出問題佢都要公報又或是出手,香港會唔掂架,而我地立稅人仲甘呀!

國泰同英航好好架啦,即時出作出反應,快準!

新鮮人 說...

space,
消委會好似唔係一個有法定權力嘅機構,
佢唔可以事先做些什麼喎,
而且都唔知佢哋事先知唔知這件事,
知道嘅可能係工商事務局,
不過改制後都唔知究竟邊個管,
你知啲政府部門各自為政,
未必會事先通知消委會喎,
所以未必全部係消委會錯哂掛,
其實都係靠估,
都唔知係要負責!?

新鮮人 說...

bbj,
要政府賠梗係唔啱啦,
但都無理由任佢繼續賣飛掛,
咁哩幾日買咗飛啲咪好無辜?

PANG 說...

當廉價航空遇上貴價石油,當然係執笠!!

再者,貪平係有風險!!

比貴D就係買人地個口碑,品質,仲有信心!!

新鮮人 說...

天使,
就好似買菜咁,
貴啲就靚啲,
但係無理由買平菜就連菜都唔畀架?
咁樣唔公平喎!

The Inner Space 說...

Contract 合約

早已經訂下合約雙方的權責,
政府喺呢方面喺無嘢可以做,
政府是要維持公平營商環境,
公平法制,對雙方都要公平。

喂!如果本來有『白武士』願意接手,但因為政府一早公報,啲消費者怕怕,唔買甘泉機票,『白武士』因為咁而放棄接手,咁對甘泉又公唔公平先,對早已買了機票的,本來有機會可以飛的變成飛唔成,到時咪又鬧政府。

再者,有三至五萬人早買了機票,有單程的有來回程的,即喺有六至八萬『程』未飛,你話在最後一兩天購票的人多啲? 還是早已買到機票的多啲呢?

Caveat Emptor,任何買賣都有風險,啲人唔買正價機票就會有更高風險,食得鹹魚抵得渴! 唔好樣樣都要政府照顧。

同意『天使』所言『貪平係有風險!!
比貴D就係買人地個口碑,品質,仲有信心!!』

新鮮人 說...

space,
我無嘢講啦!!

受害者係抵死啦,
自作自受囉! =p

imak 說...

想當年董伯伯就是乜叉都走去理, 就俾人話仍干預市場正常調整. 當然受害者係慘, 但航空公司要賣盤或清盤, 都屬商業機密, 並無需要通知政府. 是次事件跟旅行社倒閉過案類同, 只是scale 較大, 但join 了團的旅客可說是喊都無謂.
作為創辦人, 未到最後一刻也想堅持下去, 這也可以理解.

tofufa 說...

Not sure if this works in HK...if the customer bought their tickets with their credit cards; they can request a chargeback within 60-90 days.

匿名 說...

我都好慘...
一直都諗住搭佢去英國行下
估唔到咁快摺埋

新鮮人 說...

imak,
唔係話物都要理,
但政府係唔係要做好啲,
商業嘅嘢我唔識,
但係啲小市民好慘喎!! =(

新鮮人 說...

tofufa,
我知AE 可能得,
但其他信用咭就未必了!

新鮮人 說...

YANYAN,
好彩你未買喳,
唔係就一殼眼淚囉!

匿名 說...

呢個政府愈黎愈唔係路!

做乜都唔掂!完全妄顧我地啲星斗小市民!

新鮮人 說...

豆豆,
我對佢已經無物期望了! =(

bbj 說...

tofu:hsbc 同恆生的credit card 都得呀!

新鮮人 說...

bbj,
係咩?
我用緊都唔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