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

電盈私有化成功的代價!

法院今日宣佈同意電盈私有化,
法官關淑馨指出:
星島日報訊
"在私有化過程中,小股東並沒有在被大股東強迫下,做出違反自已最佳利益的行為,並認為證據顯示,電盈小股東有足夠機會表達意見,多數的電盈小股東,是真誠、理智及合理地投票,股東亦得到公平對待,故同意電盈私有化。"
哈__哈___哈____!
重點係表逹讚成私化有那班"小股東"是什麼人呢?
早前證監會已查出盈拓副主席袁天凡與富通保險總監林孝華有串通嫌疑,
林孝華買下五百多萬8號仔的股份派發給下屬當花紅,
其後又負責收集相關經紀的意向書,
當中超過九成的經紀都讚成私有私,
這代表了什麼呢?
這四百多人可以算是一眾小股東的意向嗎?
他們真的是"真誠、理智及合理地投票"嗎?
真正小股東的最大利益又是什麼呢?
那些看着8號仔由$15個幾跌到$3個幾的股民,
還有其間因為相信管理層有心把電盈搞好而不斷溝淡的股東們,
他們真的"亦得到公平對待"嗎?
真正最大利益獲得者又是誰?
明眼人很容易就看到事情背後的真相,
看不到的只有一些智商有問題的"審判人",
還有是那些執迷不悔繼續和"哨牙仔"糾纏的股民。
法院這個決議對本港國際金融地位的影響是好還是壞呢?
這個十分值得大家去思考了。

利益伸報:
本人由頭到尾都未曾持有過任何相關股票。

4 則留言:

the inner space 說...

商業活動倚重法律,大股東小股東,都依法行事,最終就是政府制訂,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法例. 能否做到這點呢?

梁巔巔 說...

i. 之前以為證監冇料到, 到到後嚟以為唔係講笑, 有料到, 再到而家, 結果都係冇料到.

ii. 李家天下~

iii. 如果有睇 A-1 頭條呢部電影, 加埋知道哨牙仔一單嘢, 會好驚! ......

新鮮人 說...

space,
十分對,
這個好值得大家去思考和反省!

新鮮人 說...

巔兄,
證監會己經做咗嘢,
點判係法律上嘅問題,
所以我覺得如今的法律有很多漏洞!
有錢嘅就愈有錢,
錢揾錢點都易過我們這些兩袖清風的小市民,
至於有錢人係咪有多啲著數,
真係各有各說,
不過有錢人講嘢係"響"啲嘅就一定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