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討論到港人"厭人窮"這種心態。
作者在地鐵裏遇到一名伯伯:
五十多六十歲,稀疏花白長髮,身穿灰黑外套,內打一件長袖T-shirt,腳踏破了個小洞的白飯魚,身上有點髒,有點異味。當時車上大部人都避而遠之,
有些更報以歧視和譏笑的表情,
作者批評這些人「自傲、冷酷、没有半絲憐憫」,
更說想掏錢給那位伯伯,
雖然最後他没有這樣做,
但卻讓我看到作者一樣是以「以貎取人」的心態。
有兩點想說:
首先,
當有一個衣著骯髒兼身體發出異味的人走近時,
走開一點是一種自然反應,
當然其後報以歧視眼光是不對的,
但那位伯伯亦需自我檢討,
走上街前是不是要注意點儀容呢?
至少也清洗一下身上的異味吧!
這是個人禮貎問題,
與窮富没有直接的關係。
另外是關於作者想掏錢給那位伯伯的問題,
我覺得作者這樣的做法實在不當,
人家衣著不光鮮不代表需要你的施捨,
人家自力更生是他自己的尊嚴,
作者這樣做不就是"用錢去侮辱"他的尊嚴嗎?
為何以為自己比他有錢就要這樣做呢?
當我們還没有知道老伯伯是否需要人施捨前,
人們常為用金錢就可以解決別人的問題,
這樣的心態是為了顯示自己的"優越"還是真的想去幫助別人呢?
老伯伯要的可能只是平等的目光和尊重,
掏錢給他真的可以做到嗎?
5 則留言:
說得好!!!!
事實上,遇上有異味的人,真的會避而遠之!
與歧視並無直系關係!
gwenzilla,
是的,
注重儀容是基本禮貎!
It's natural to stay away from people who are dirty.
ruth,
對啊!
只要不會有"狗眼看人低"的心態就可以了!
One should not assume someone is a beggar simply because he/she looks "poor". Giving the person money w/o being asked appears disrespect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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