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

"不幸事件"續集!

"不幸事件"的續集是:

女方致電給男方說:「我會帶我的舊男友見我父親。」
但女方的姊姊卻又致電男方說:「不如你在深圳租間屋接我老豆出黎住吖?」

這些說話代表什麼?
她姊姊腦子裏又想着什麼呢?
早前女方對男方提出在深圳租屋兩人住何以又斷然拒絶呢?
原來結婚一年間,
女方數月來已在網上和舊男友聯繫上了,
把家裏的一切完完全全說了出來,
而那男人又大力支持她出走,
還說和從前一樣喜歡她,
可以給她在自己公司工作,
女方這時拋下女兒頭也不回的走了,
男方對她做法感到極之懊惱。

17 則留言:

Ebenezer 說...

人心險惡!!

新鮮人 說...

Ebenezer,
你的意思是.....?

匿名 說...

善哉!
善哉!



Space

說...

咁就係一早預謀出走,唔係一時意氣了...

新鮮人 說...

space,
阿彌陀佛!
=______=!!

新鮮人 說...

翔,
唉~~~~

梁巔巔 說...

條女 <--- 黐 _ 線!

新鮮人 說...

巔兄,
對,
真係黐九哂線,
件事都未搞清楚就搞埋啲咁嘅嘢,
真係好離舖,
有乜嘢都應該搞清搞楚先嘛,
邊有人係哩個時候做啲咁嘅嘢架!

the inner space 說...

睇埋上一篇,覺得祇是閣下朋友“一面之詞”,當然以朋友關係,總要幫個朋友嘅。況且你沒有可能得到另一方面說法的資料,就是這樣罷,幫忙得到就幫幾多囉!

macy 說...

新鮮人

呢d事, 我唔係第一次聽架啦.
我親戚及我阿媽有幾個茶友的兒子, 都遇到類似的事, 大都是女方(多是國內或東南亞人)嫁入男家後, 生了孩子, 然後拋夫棄子, 離家出走 或是夾帶私逃. 有的失蹤8年, 然後回來找孩子, 有的失蹤十多年杳無音訊...

男人唯有把孩子托交爺嫲/其他人照顧, 自己努力工作, 父兼母職, 沒法子, 誰叫自己沒帶眼識人呢!

新鮮人 說...

space,
係架,
單方面喳,
不過一走了之就點都唔啱架,
有乜嘢咪四四六六拆掂佢囉,
走咗去跟第二個算點喎!

新鮮人 說...

macy,
個fd剛剛打電話話我知佢走咗上大陸揾佢老婆,
唔想無聲無氣白等三年,
有乜就講清楚,
最多就離婚喎!

Ruth Tam 說...

Your friend should cut loss.

Ruth Tam 說...

Your friend should cut loss.

新鮮人 說...

ruth,
你把一段關係比喻成投資一樣喎,
不過友人已經努力去內地找她了斷,
他都唔想一拖三年,
想快快脆脆把事情搞掂!

Haricot 微豆 說...

Hmmmm ....

I still remember your 2008年4月3日 blog article "慎防混水摸魚!"

新鮮人 說...

微豆,
這個case不大相同,
女方生了女嬰的,
而且她也未有取到香港居留權,
所以估計"欺騙"的程度不大,
只是感情變得太快了,
不過究竟當初是不是只是因為有了孩子才結婚就很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