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事件"繼續發展,
友人老婆出走一個多月,
最近卻給他發現她竟然已有孕一個月,
而經手人就是那個在背後搞風搞雨的前男友,
這使他感到傷心欲絶。
新婚一年未及,
雖然因為妻子和姑不和,
弄至夫妻關係有隙,
但事件竟然發展如此快速,
相信事件早已暗藏"殺機"的。
友人妻子所持的是雙程証,
每三個月都要回鄉續証,
友人相信早在半年前她回鄉時,
已經開始和她舊男友搭上了,
再加上那男人暗地裏的"落力支持",
最終就把人家的家庭搞散了。
本來家家有本難諗的經,
那對夫妻會没有吵鬧呢?
況且兩人的問題又未去到不能解決的地步,
本來慢慢坐下來有商有量總有辦法的,
可是這個界就是有些人喜歡混水摸魚,
那前男友當她每次回鄉都用車管接管送,
又話開間廳室給她打理,
總之什麼花言巧語都出齊,
還曾多次偷用友人妻子手機發送短訊,
故意把友人激怒,
以至他們夫妻的關係更趨惡化,
這樣的男人真係賤到無倫,
男人大丈夫愛一個人不應如此乘虛而入,
更不應該搞那樣下流的小動作,
這不是真正的愛,
這只是一個下流賤男的佔有慾表現,
不過事情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
友人亦已多次盡力修補和妻子的關係,
可是她卻連正面對話的機會也拒絶了,
只是口口聲聲說不想傷害他,
但事實卻是迴然相反。
如今一切都不可能再回頭了,
他已決定這個星期單方面提出離婚,
因為友人那顆心已經徹底死了。
16 則留言:
事件要發展到咁的地步...
依個女人都唔駛留啦~~~~~~
牛唔飲水點 gum 得牛頭低吖!我覺得問題始終都喺個女人果度。
始終都是個句:"是你朋友的一面之辭!"
沒有反方的資料和答辯, 不過做朋友有時確只可以單純"死撐"囉!
space,
始終都係嗰句,
同一個人結咗婚,
無理由一年唔夠就走咗去,
仲同人有咗,
點都講唔通啦!
佢可以對自己老公失掉愛,
但又可以咁快同人搞埋兼大肚,
當初又係佢迫人同佢生仔結婚嘅,
依家咁快就無哂愛意嗱?
哩啲係乜嘢感情,
試問吓如果嗰個賤男無錢嘅,
佢會唔會咁絶,
咁快連個女都唔理走咗去吖,
連一點商量嘅機會都唔俾個丈夫呢?
佢丈夫又唔係打佢、又唔係不忠,
仲想同佢商量點慢慢解決和家人嘅問題,
只不過是半年時間啫,
唔係咁都唔可以慢慢商量解決吖??
當中仲包含埋同個賤男人交往喎,
即係結婚唔夠三個月就可佢舊男人搭上啦,
從種種時間黎睇,
點都係佢唔啱啦!
雖然未必係我個fd啱哂,
但係點睇都係個女理虧多點啦!
咪成日懶客觀咁,
好多嘢好明顯啦,
如果我個fd大把錢,
而嗰個賤男友無錢嘅,
你話件事會唔會唔同哂吖?
點解我剛才嘅留言無哂嘅????
我無理由自己删咗自己嘅留言架?
Regardless what your friend said is true or not, it's good for him to put an end to it.
悟樂,
唉~~~
想留都留不了,
友人見她如此絶情,
對自己女兒都不聞不問,
更加死心了!
小豬,
我都係咁諗,
和自己老公有問題係一件事,
和舊男友搭上又係另一件事,
兩者根本不是前因後果,
事實就係變心、貪錢、不能共甘共苦!
ruth,
對,
誰對誰錯都不重要了,
反正已無回頭的機會,
也係時候了斷了!
我不知香港入境條, 和港人男人結婚, 是否即可得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呢?
若是的話, 目的已達, 孽種交還父親, 分手是不能避免.
是項交易, 各取所需遮!
X 鳩完個女人, 先離婚~
space,
婚姻不是交易!
結了婚不可以即係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要伸請的,
現在那個女的還未成功仲請!
況且如今的內地人根本唔恨來港定居,
那種想法已是上世紀的了!
至於個女係愛情下的結晶品,
如果不是為了個女人,
想組織家庭,
友人根本未諗住咁快生個女的,
你的所謂"各取所需"根本不成立,
我反而覺得似是黃樑一夢!
巔兄,
唉~~~~
綜合各方意見, 只是貴友一廂情願, 以為自己真的是有飛來艷福, 娶得美人歸, 又唔自省自秤一下, 自己值幾多, 至攪到如斯田地.
Space,
唏~~
你咁講就唔啱啦,
當初又係個女嘅追佢先嘅,
有咗之後又係個女嘅話要個bb,
又迫佢結婚嘅,
點可以話友人不自量力呢?
你咁講唔合理啦!
你話綜合各方意見,
我唔覺噃,
好似淨係你咁講喳,
咪拖人哋落水好噃!
咪系囉, 有女朴, 送上門添, 就以為好有形, 自己好正咩? 又唔霖下, 自己有有幾多斤兩.
我就話全部是貴友人自己囉黎衰遮.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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