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

執到"寶",點算好?

家裏教導,
就算窮都要窮得有骨氣,
由細到大都堅守"路不拾遺",
更加唔敢去偷呃拐騙,
小時候,
就算執到一蚊五毫都會攞俾老師,
到依家都依然係咁諗,
唔係自己嘢一定唔會貪。

今朝係街我見到兩母子談話,
個小朋友大約讀幼稚園高班,
我見佢指住地下一個一毫子銀仔,
佢媽咪見到即係就話:「執到寶呀!」,
然後就叫個仔執起佢,
好明顯個阿媽會將嗰銀仔據為己有,
咁做實在很有問題,
那怕只是一毫子,
唔係自己嘅就唔應該要,
而最大影響係個仔會以為乜嘢執到就係自己嘅,
哩種思想入咗腦就好大問題。

好嘞,
如果要"路不拾遺",
咁我哋又應該點處理嗰一毫子呢?
如果係貴重的東西當然可以攞去差館啦,
但係一毫子都攞去實俾差人話浪費警力呀,
如果唔攞去又點做好呢?
就咁放返係地下唔理?
一毫子唔理都唔奇怪,
但係如果係廿蚊、一百蚊紙呢?
攞去差館啲差人都一樣當你儍,
講真就算差人自己執到都唔敢包佢哋會點做,
更何況係別人,
如果係你係街執到張廿蚊紙,
左睇右睇都唔見有人似係物主嘅,
你又會點做呢?

18 則留言:

L L 說...

唔執,分分鐘係電視台放蛇!

樂遊 說...

我都係。找多左錢,假如立刻發現,我都會立刻相告(回到家才知,除非銀碼很大,否則就當自己,但我都未遇過)。至於地上有寶,我都唔會理。一是幼承庭訓,二是賴過野。老實說,錢我係唔會理,但其他呢?都試過貪的。讀U時,要常影印,當時無八達通,而是用影印儲值卡,每次增值五十、一百之類。總有失魂者忘記取卡,把卡插在機中。我試過兩次,當我用自己張卡影完印,都無人走來找那張無主卡,我就會袋之大吉。但兩次都係我袋了此「大吉」後,就接連唔見/遺失兩三張增值不久的影印卡。唔到你唔信邪,以後地上有甚麼寶都唔理。至於金錢,除非看着從某人身上掉下,否則我主張由他在地上,有需要的人自會拿去。

Ebenezer 說...

電視台放蛇都未係最慘,因為香港d電視冇乜人睇。

最怕俾人放埋上 Youtube,仲俾人改個衰名就慘慘喇。

naruto 說...

我執過兩次電話,比番人

但自己漏左電話喺巴士,無人幫我執

新鮮人 說...

laulong,
以前電視好興哩類偷拍節目,
依家好少了,
不過都唔排除哩個可能性,
但係真係由佢?
可能會俾啲貪心人執咗去喎。

新鮮人 說...

ebenezer,
哩個可能性太恐怖,
真係死咗都唔知乜嘢事,
仲要俾人點相唱臭,
都係如果係攞去差館嘅,
會唔會係好事,
唔會俾人唱貪心呢?

新鮮人 說...

naruto,
貪心的人會多過好心的人,
只要做得安心,
做正確的事就好了。

樂遊 說...

哈,我都係,地下有錢唔會執,店家找多錢我都會自首的(即場而言,假如回到家才發現,除非銀碼大,否則就當係自己了,無奈未遇過)錢就一定唔執,其他就.....都試過貪呀!但後來沒有了。原因一是幼承庭訓,二是因為有教訓。讀U時,圖書館要用影印機儲值卡影印,好似增值50元之類。總有些人影完後,把卡留在機內,到我影時....我會用自己的卡影,但到我影完後,仍無人認領,我就會拿走那張遺留卡。但是,我這樣拿過兩張,但兩次都在短時間內接連唔見或遺失兩三張。唔到你唔信邪.....自此以後,見到甚麼都不會理會。
至於地上有錢.....由他吧....給有需要的人拿去

DeepC 說...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DeepC 說...

當然唔執啦, 大銀碼就考盧攞去警處, 因為可能那些錢對物主很重要, 交警方好一點, 假如沒人認領又回到手上, 那就損出;

不過多數唔理(當看不到,走人), 免煩.

新鮮人 說...

樂遊,
這是一種因果的想法,
信則有, 不信則無,
我就以"路不拾遺"為一種個人操守,
有無報應都好,
唔應該的就唔做,
不理有無因果這樣東西。

新鮮人 說...

deepc,
記得有一次我遺失銀包,
到差館報失,
報案室啲警察話多數揾唔返,
仲話拾到錢攞黎差館會搞到佢哋好麻煩喎,
啲差人都係咁諗,
有時做好人都會俾人話笨的。
但,
咁做係絶對啱嘅,
只是如今的社會價值觀改變了,
就算差人都係咁諗,
唉~~~

DeepC 說...

咁又唔一定.
一樣米養百樣人嘛, 人人唔同.

新鮮人 說...

DEEPC,
世事無絶對,
人人唔同這句話永遠說得通的,
但現在說的普遍社會風氣,
道德衰落,
操守敗壞,
這的確是鐵一般的事實,
無從否認。

Haricot 微豆 說...

When I was living in HK, there was no strong guidance as to what one should do. Some ppl speculated that the police would just pocketed whatever were brought into the station - less paperwork that way. That was before 1997.

Generally speaking, things are more above-board here in Ottawa. However, I still would not expect lost items to be returned to me every time, esp electronic gadgets.

匿名 說...

橫財啵!呀麥居士話財氣一走就無㗎喇!細如一兩毛,我會執囉,攞個意頭,細過10蚊就買旗(善事),多嘅當然交去警處,煩吓傞人!唔係交傞餉來做嘜?

生蠔

新鮮人 說...

微豆,
失去的東西很難找回,
這是真確的,
物件和人都是,
擁有時我們要小心保護。

新鮮人 說...

生蠔,
你講得很好,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