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價 航 空 拒 輪 椅 客 登 機, 捷 星 被 斥 歧 視早兩天才說過社會上有些人會歧視傷殘.智障等人仕,
新 加 坡 的 廉 價 航 空 公 司 捷 星 航 空 ( Jetstar Asia ) , 昨 日 拒 絕 一 名 四 肢 傷 殘 的 輪 椅 客 登 機 , 又 不 肯 退 款 。 苦 主 一 度 報 警 求 助 , 最 後 要 自 掏 腰 包 轉 換 航 空 公 司 啓 程 。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表 示 , 航 空 公 司 有 關 做 法 或 會 觸 犯 《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
今天就見到一個明顯的例子了!
據知那位傷殘人仕一早己通知航空公司自己的情況,
而事先亦得到航空公司的口頭答應,
那為何捷星又出耳反耳呢?
這表明他們根本不想招待傷殘人仕,
但又不敢明目張膽的講出口而已!
而事實上大部份航空公司都不會拒絶傷殘人仕乘搭,
捷星這樣做明顯有歧視傷殘人仕之錯,
而且旣不讓人上機,
又不退款給人家,
這樣又是否合理呢?
試想想,
如果要上機的那位是天體學家霍金,
又會否得到完全不同的待遇呢?
12 則留言:
我就絕對不同意嘞!
平價機票就是要降低營運成本,令到大多數乘客受惠,若政府利用平機法干預,為絕少數的傷殘乘客,強要 JETstarAIR 加建特別設施,和減少座位,增加人手等等,票價的降低就不成了。
這與平價機票的最初的設想不同了,對絕大多數健全乘客可是公平?
平等機會是要讓健全傷殘的乘客都有飛機坐,這已經做到了,還要進一步干預,就超出了平等機會的范疇了。
這和在某機構一定限定要有幾多個職位留給傷殘人士, 學校一定要預留幾多個學位畀傷殘人士,有何分別???
你睇下E+個啲行人過路燈,都有音頻訊號,吵耳到極,但我就從未見過有盲人單人匹馬,利用訊號來過馬路嘞, 你見過冇???
霍金唔會坐平價機,他坐頭等添!!!
:P
SPACE,
究竟要加建幾多?
費用又佔成本幾個巴先呢?
如果係咁,
那為何當初又賣飛畀人喎,
人家一早就講咗畀佢知啦,
最後唔畀人上機又唔退錢又想點呢??
你未見過有盲人一個人用唔代表無,
少人用唔代表唔需要,
這是照顧弱勢社群的需要,
唔可以話少少嘈耳就唔裝架!
咁樣會唔會自私咗啲呀,
嘈少少啫,
又唔會死人架,
佢又唔係係你屋企門日裝,
咁你都唔順眼,
我對你有點失望!!! :(
這位傷殘人士不是自己買機票的,幾張報紙都報導是經由朋友買的,他根本冇出現過在航空公司職員面前,畀人睇清楚,佢有幾傷幾殘,又自己認未有詳閱機票條款,現在又話心靈受創傷渦! 想來又是要打要殺,攞翻機票錢不特止,還聲大夾惡要賠償!
你不是曾經寫過篇『最緊要有得賠』,哈哈哈。
平價機就是少服務,除去不必要設施,省卻人手,減少營運成本,才能達到減價50%,借問有幾多乘客是傷殘的呢?這不是當初的設想, 他們亦不是服務對象,報紙有說機票條款有寫明。
正價機票航空公司有服務有設施畀傷殘人士,已經做到平等喇, 佢地做乜要叉窩,我地健全人士得到平機票的機會呢???又是否對我們公平呢?
另
現在香港行人過路燈,有音頻訊號,吵耳到極。顯然你都未見過播.....
少人用唔代表唔需要
好呀, 就問問常來的朋友你們有見過嗎?
系唔系浪費緊我地納稅人既錢?
再加啲新料....
報紙報導
羅偉祥對捷星拒絕讓他登機感到非常不滿,令他自尊心嚴重受損,他表示,平機會 已聯絡他作出跟進。他計劃控告捷星違反歧視條例,要求公司賠償。
呢個羅偉祥,直程系道玩野喇! 最終咪想要賠償囉。
space,
每張報紙嘅講法都唔同,
都唔知邊個啱!!!!
蘋果就話佢星期一己經係電話裏講明自巴嘅情況,
佢話航空公司是接受到!
另外, 捷星網頁入便又話會提供輪椅服務給有需要人仕,
但服務條約又話不容許不可以自行上機嘅人仕乘坐,
咁樣不是有少少自相矛盾咩?
你話傷殘人仕設備會減少你健全人仕搭平價機會嘅機會,
那麼窮嘅傷殘人仕一世都唔洗搭啦,
為什只有健全人仕才有這樣的權利呢?
當傷殘設施被視為必要設施時,
這樣就不應當作是什麼特別優惠了!
你這樣把人分開不同的"種類",
咁樣同有人分開有錢人和窮人又有什麼分別?
以前上海有"華人與狗不可進入"的餐廳,
今天就有傷殘人仕不可乘搭的飛機??
ps:我不知那個羅生是否別有用心,
我只是以此論事而已!
那些音頻我都聽過好多次,
有幾嘈呀,就算嘈都係十幾sec.啫,
好大問題咩?
你話少人用即人可能有啦,
我就親眼見過了,
因為觀塘翠屏有邨有間盲人中心,
所以我見過好多次!
你話唔整,咁樣啲盲人點出街吖?
你知不知除了全盲,仲有弱視等等不同有眼疾嘅人都需要這樣的設施架???
如果你話這些設施唔好,
幫唔到啲盲人,要諗過啲新啲好啲嘅,
我唔反對,亦十分欣賞,
如果你意思係少人用(你自己無見過人用就覺得哂錢嘅)就唔需要,
這樣就使人極之難受了!
如果因為少人用就話"浪費緊我地納稅人旣錢",
這個說法實在太涼薄了,
傷殘人仕都係弱劫社群,
社會唔幫,邊個幫??
我想話你知,
我個姪女是個80%聾嘅小女孩,
係唔係社會上少人用就可以唔理佢哋,
政府花錢整設施畀佢哋又係浪費緊你納啲稅呢???
無論是哪一間航空公司,是頭等、商務、經濟客位,都必須提供有關設施及服務與傷殘人仕,跟本今次呢件事就係離晒大譜...
仲有傷殘人仕設施從來都不是對應設施,而是必須設施!不是由有多少傷殘人流去計算應否設立相關設施,乃是必須設施去以備不時之需!
Space兄,若你有親人或好友是傷殘人仕,我相信你會更易明白點解綠公仔會"do do do",點解電梯制上有凸字!
MC~
之前做的事都係做俾人地睇,
之後做先至係真.
綜合各位論點,加埋個別傾斜了的思考,平等機會法已是被濫用了! 香港成為扭曲了的社會!
一句幫助弱勢社群,成為上方寶劍,
今次如果告的入的話,啲刁民就有福了,啲狀棍有財路了,消費者納稅人要畀多啲,本來可以省卻的錢,才得到服務。
mugen c,
多謝到訪! :)
獵人,
我唔係好明你講什麼!?
訓醒了,繼續討論
如果祇是針對何故捷星,今次先前話可以,但臨上機又話唔可以,進一步調查囉,不過據報導條款是有寫的,是當事人溝通時,有錯誤引導的可能。
平價航空公司若要為傷殘人士,增加設施,加強服務,添加人手,這就違反了當初開辦平價機票航空公司的原意了,又再重回 FULL SERVICES 之途?豈不是要收返正價?
再者,在盲人中心附近有音頻訊號的行人過路燈,還可以接受,但在全港九新界都換上吵耳的有聲過路燈,就是資源的錯配。
港九新界市區地帶,一公里就有四五組交通燈,每組最少四枝燈柱和發聲裝置,折舊換新,加埋維修,每組費用肯定高過二萬。
但政府就因為多給二萬畀黃家,向黃葵香每月要求還一千元,黃葵香自殺了,卻是社會的錯。
好啦,一個是工務局,一個是福利署,兩個預算唔同嘛。一個有錢剩,就多裝幾組,吵耳的交通燈。一個左支右拙,冇辦法喇,收得幾多就幾多。
香港真是這樣扭曲的社會???
SPACE,
我想我會停止再與你討論這些了!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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