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3日

九流小說: 未完的故事!

十年前:

他有了外遇,
她鬧着要離婚,
為了年幼的女兒,
他們分開房睡了,
事情處於膠着狀態!

五年前:

外遇終於離開了,
夫婦依然如陌路人,
男的已在宿舍住,
一個年見不了多少次,
家用還是每月在銀行過戶!

今年:

女兒廿一歲了,
女的要外人給男的律師信,
是一封離婚協議書,
要求每月六千贍養費,
層樓分三份,
男的只佔其一,
事情有待發展...

16 則留言:

xiao zhu 說...

幾時續呀?

新鮮人 說...

小豬,
這是人生小說,
或者要多等五年了!!!
我都等着!

xiao zhu 說...

吓!!

新鮮人 說...

小豬,
因為有些事是要用時間發生嘛,
我們不是如此過着生活嗎?

Hyacinthus 說...

吓? 人生小說? 咁即是活生生的故事? :O

個男人做錯事,不但沒有努力去修補關係, 卻要個女人用一生的時間長處於這種膠着狀態 (枉論她有沒有另一新生活,這可是她的事),我祗能說他很自私很自私地愛著自己!

新鮮人 說...

風子,
每個故事都有背後的原因,
我們是局外人不可能知道全部,
所以很難下評論,
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
一切只有當局者才知道!

匿名 說...

女兒今年廿一歲

倒轉來計,即是女兒十一歲時,那個男的才被發現有外遇。
就算他的婚外情,兩三年才被揭發,咁同個外遇一起,都起碼有七八年播。
再推前來計,婚外情發生,會是女兒七八歲左右。
再再推前來計,就算兩夫婦是結婚後,兩三年才生下女來算,婚外情是結婚後,大約十年發展的。
計起來,由結婚到分居到離婚,都有廿四五年了。
若計埋拍拖兩三年,才決定結婚,那麼整個過程,起碼廿七八年。
男人由單身經過廿七八年才能恢復到單身。


一個犯了誤殺罪的犯人,好多時都唔會判監,多過廿七八年,加埋可能因行為良好,而獲得假釋,可以早啲出返嚟。


換句話說,一段不好的婚姻,仲慘過要坐監的殺人罪犯。


你話值唔值得呢?試唔試得過呢? 婚姻???

xiao zhu 說...

一貫的Space!真的無話可說,並非完全認同你的說法,但是這一次,又覺得你說得很精彩!

Haricot 微豆 說...

"... 你話值唔值得呢?試唔試得過呢? 婚姻???"

Space's "cold" logic makes sense but the question cannot be answered without emotion!!!

The story reminds me of Margaret Atwood's book "Life Before Man".

tofufa 說...

I think this woman locked herself in this situation for her daughter because it is not a good idea to bring her daughter into a new relationship with another man.

新鮮人 說...

SPACE,
如果愛情和婚姻是可以簡直的用數學和邏輯來計算的,
兩性的關係就會簡單好多了,
可惜感情這樣東西是點都計算不清啊!

新鮮人 說...

小豬,
無錯,
space就好算精算師一樣,
但感情是不可以用計數機來計的啊!

新鮮人 說...

微豆,
你說得對,
人是有感情的,
而感情是無辨法計算的,
所以值唔值就要看"願唔願"了!

我無看過你講那本書,
所以無得畀意見了! :)

新鮮人 說...

tofufa,
你說得好準確,
女性看女性真是細心和了解好多! :)

匿名 說...

新鮮人, 個男人好慘呀!
但好似又有啲究由自取喎...
不過點都好, 系呢段關系裡面,
肯定個個都唔好受 (包括出面個女人),
我覺得既然大家都唔開心,
一早離左婚佢咪仲好,
何必大家都縛死自己呢...

新鮮人 說...

豆豆,
對啊,
男女相方都唔好愛,
之前所以咁拖落去,
可能是為了個女着想,
至於是不是個好方法,
就見仁見智了!